近日,農業農村部發布第 962 號公告,對禽流感(H9亞型)等27種易發生病原變異的動物疫病滅活疫苗制品,在其生產和檢驗用菌(毒)種變更環節,實施備案審查評審機制。該機制旨在解決易變毒動物疫苗的生產種毒(抗原/氨基酸)和檢驗用強毒快速、高效變更備案和臨床使用問題,加快推進動物疫苗研發創新和上市應用,為科學應對動物疫病防控壓力提供制度保障。
公告對備案審查的適用范圍、變更情形、備案申請、復核檢驗、變更審批、文號核發及監督管理等內容作出了全面規定,確保相關工作規范有序開展。與新獸藥注冊評審制度相比,備案審查評審機制在嚴格遵循“安全、有效、質量可控”原則的基礎上,進一步簡化了申報資料,優化評審程序,將大幅縮短動物疫苗研發上市周期,有力促進獸藥產業創新發展與動物疫病防控能力整體提升。